【多图】中国医疗卫生机构统计大数据解读 2016-03-15 06:00 · wenmingw 医疗健康行业是个大而全的行业,产业链长、覆盖面广、关系民生大计,按互联网术语来讲,医疗行业痛点颇多: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服务质量低、医患关系紧张、医药及治疗价格高、医生资源稀缺、各种看病治病难等等,反正问题一大堆。
他们没有继续优化这些希望渺茫的先导物,而是筛选了一个有77亿化合物的DNA标记化合物库。发现新药很难已经是老生常谈。
说是99%的汗水加上1%的其它东西一点不为过。现在新药技术上公认的瓶颈是靶点的选择和确证,而资本的最大风险来自三期临床的判断。他们接着筛选了公司整个化合物库(200万化合物)。为了找到先导物他们首先筛选了葛兰素的激酶底物化合物库,并找到一些所谓二型激酶抑制剂,即和RIP1失活构象结合的化合物。他们从77亿化合物找到三类骨架,不仅活性不错,选择性出奇的好,在456个激酶中只有RIP1活性。
灵感、运气、执着都很关键,但新药发现的主要成分绝对是艰苦劳动。所以从这个工作大家可以管中窥豹,想象要成功发现、上市一个新药有多么困难启动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时间点分以下两种情况:(1)拟用于儿科特有疾病或患者主要为儿科人群的疾病的药物,如果成人无法提供充分信息,则在获得了成人的初步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数据之后,即可在目标年龄段儿科人群中开展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我国研发用于儿科人群新药(包括已上市药物增加儿科适应症)的临床试验。(4)当用于证明一种已被确证疗效的治疗附加另一种新的治疗后的有效性时。3月7日,CFDA发布《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伦理学考虑、数据和安全监察、受试者年龄分层、启动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时间点、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设计、儿科剂型的选择、儿科罕见病临床试验等方面给出指导。如必须采用侵入性检测时,应对操作方法和频率进行严格规定,尽量减少重复的有创性的检测步骤。
另一方面,与成人临床试验相比,儿科人群临床试验在伦理学考虑、入选操作和评价方法等诸多方面具有特殊性,并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在儿科患者中开展大规模的临床试验难度更为突出。应在方案中对可能受到影响的目标器官或功能以及随访时间及方法进行明确规定。
应对已获得的受试药物的非临床和临床安全性数据进行分析,对潜在风险进行预估,特别是那些在成人试验中不常被考虑的风险,如恐惧、疼痛、与父母家庭分离、对生长发育的影响等。紧急医疗救助和随后的医学治疗的范围以及由谁承担费用应在知情同意书中明确写明。如果证明可以外推,则采用拟定的剂量在特定的儿科人群开展随机对照试验,重点是获得该人群的安全性数据,同时,可以验证拟定剂量的合理性。在急性发病、反复用药的慢性病、严重的身体残疾和/或精神障碍而缺乏合作的患儿中,接受困难会更加明显。
因此,规范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关键环节,对于保护受试者的权益,获得质量良好的研究数据,确保儿科患者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十分重要。儿科人群属于弱势群体,为了保证儿科受试者的权益,确保试验的完整性和可信性,应根据药物特点、适应症人群、试验操作难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必要时应建立DMC。③如果预期有较大的安全性风险,建议在该药品成人应用上市后获得充分的安全性数据时再开展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通常,伦理委员会批准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包括:(1)不超过最小风险。
随后,再采用拟定的剂量在特定的儿科人群开展随机对照试验,重点是获得该人群的安全性数据,同时,可以验证拟定剂量的合理性。儿科人群安全性数据需要在儿科人群中开展试验。
如果所开发的儿科药品拟与某些食物或饮料混合服用,比如借助这种方式改善药品的易于吞服性,那么,应设计开展相关临床试验,并在说明书中提供混合服用的指导,给出推荐的用量、用法、温度条件等。2.2.2. 儿科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儿科受试者知情同意的年龄界限目前还没有统一标准。
力求通过本指南的制定,进一步规范我国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提高研究质量,为我国儿科人群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提供更加充分可靠的数据支持。罕见病自然病程的信息可能为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评估提供帮助,例如用作历史对照。②如果该疾病已有可选择的治疗药物,应在成人III期确证性研究证明了其在成人患者中的获益大于风险后,再启动儿科人群临床试验。DMC的组成、职责和操作原则等参照在成人试验中比较成熟的体系和规范。| 6. 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设计6.1. 成人临床试验数据的使用合理的使用成人临床试验数据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儿科人群临床试验,将有限的儿科试验资源合理安排在关键的研究环节。在试验方案中需提供明确的设计依据。
| 2. 伦理学考虑设计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遵循样本量最小、标本最少、痛苦最小的原则。在替代终点无法确定时,可以收集所有合理的终点,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然后在最终研究报告中呈现所有的数据,尽量确定终点的评价优先级。
在依据充分时,可以选择其他替代双盲安慰剂试验的研究方法,例如,用一种标准治疗作为对照,或者患者自身对照(历史对照或含有无药期的自身交叉对照)等。当受试者表达不愿继续参加试验时,研究者应仔细了解情况,确认是其自愿做出的决定。
若年龄跨度较大,招募时应尽量使各年龄受试者在层内均匀分布,若无法实现均匀分布,应说明理由。在我国,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应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认证的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
(2)药物的体内暴露效应关系(Exposure-Response relationship)在成人和儿科人群间是否相似。3月7日,CFDA发布《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从伦理学考虑、受试者年龄分层、启动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时间点、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设计等方面给出指导。对于特定年龄段的特殊疾病,应主要从该年龄段选择受试者。对于支持批准用于特定年龄段儿童的药品,应有相应的儿科人群临床试验数据予以支持。
因此,在我国,通常10周岁以上(含10周岁)的儿科人群应参与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及时、准确地将试验结果反馈到临床试验相关的领域。
在决定儿科受试者本人是否参与或签署知情同意时,应提出充分的依据,并由伦理委员会审核确定目标受试者是否具有知情同意的资质。(2)虽超过最小风险,但是①对受试者具有可预见的直接获益,或②可能揭示该疾病人群的重要知识,或③可以通过该试验揭示预防或消除严重影响儿科人群健康的医学问题的方法。
如果药物的清除器官以及清除器官的发育特征已明确,儿科药代动力学试验可以依据清除途径显著改变的转折点进行年龄分层。药品与食物或饮料混合服用在儿科人群中比较常见,也是父母/看护者经常采用的给药方式(无论药品说明书中是否推荐)。
Data and Safety Monitoring Committee,DSMC),由一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与试验无任何利益关系的专业人员组成,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评价。6.4.3. 生长发育的监测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随访时间通常较成人试验长,用以观察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决策(或推断)成人临床试验疗效数据能否外推以及如何外推是基于科学基础的。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研究,应提供充分支持该药品在目标年龄段的儿科人群中可被良好接受的依据。
其中包括哪些情况适用于成人临床数据向儿科人群外推、国外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的使用等相对便利的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对于已被批准上市的药品,变更剂型时,应对新剂型在目标年龄段儿科人群中的接受程度进行观察与评价。
(2)当常规使用的治疗方法的有效性未得到确证时。基于现有认识,成人临床试验数据向儿科人群的外推限于疗效数据。
通常,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不应入选需要特殊护理或者需要法院/社会福利机构监管的儿科人群(除外专门针对这些人群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因为这些人群可能在伦理中缺失部分保护。鼓励申办者、研究者与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沟通和讨论,促进我国儿科药物的研发,满足儿童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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